排污申报(企业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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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排污申报 排污申报概念理解排污申报法律地位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排污申报违法行为判断及对策排污费征收概念排污费征收法律地位违反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法律责任 定义 排污者按照环境法律 法规 规章的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 数量以及和排污有关的生产 经营情况的环境法律制度 排污申报的概念理解 Who 谁来申报 ToWho 向谁申报 What 是什么 How 怎么申报 When 何时申报 Who 指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 简称排污者 ToWho 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 What 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 浓度 强度 和与排污情况有关的

2、生产 经营 治污设施等情况 以及排放污染物有重大改变时上述情况 具体可分为 单位情况 经济技术指标 污染治理和处理情况 排污许可证情况 上年排污情况 本年排污预计 排污变更情况 How 怎么申报 1 环境监察机构向排污者发放排污申报登记表 2 排污者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及排污状况填写申报登记表 3 环境监察机构对排污者提供的申报登记表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的 留存一份 向排污者发回一份 审核不通过的 责令排污者限期改正补报 HOW 申报与核定方法 1 污染物排放填报方法 按上年度实际排污情况对本年排污情况进行预计为依据 2 排污量核定方法 依据审核的申报表和当月或者当季的实际排污情况 确定排污者排

3、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 3 填报数据与核定数据的来源应当一致 具备监测条件的 按在线监测或污染源监测数据申报 不具备监测条件的 按国家物料衡算方法计算 When 正常申报 每年1月15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改扩建项目 试运行前3个月或试运行验收后1个月内申报排污需作重大变化 改变前15日内进行申报排污发生紧急重大改变 改变3日内申报 排污申报需附的相关材料 污染源监测报告单复印件 单位的用水情况单复印件 燃料检测单复印件 单位用电情况单复印件 申报登记表格中需排污单位测算的数据应提供数据的计算说明 有关的原辅材料购进 产品销售等情况资料 当年新增排放口情况说明 排污申报的法律地位 我国环境治理所针对

4、的水 气 声 渣 海洋及排污费征收管理等方面 均有对排污申报制度明确的法律规定 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 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和浓度 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十二条规定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 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 浓度 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

5、关技术资料 前款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 浓度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其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 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 产生量 流向 贮存 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规定的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并向所在地县级

6、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 产生量 流向 贮存 处置等有关资料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四条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 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 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 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 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 数量 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 必须及时申报 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城市市区范围内 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 可能产生

7、环境噪声污染的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 施工场所和期限 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 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 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排放陆源污染物的单位 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陆源污染物排放设施 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

8、放陆源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和浓度 并提供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和资料 排放陆源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 必须及时申报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第六条 排污者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 数量 并提供有关资料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环保局令第10号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它海域内直接或者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 工业和建筑施工噪声或者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 排污单位 按本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以下简称 排污申报登记 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的 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 违反排污申报制度的法律责任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排污单位拒报或谎报排污申报登记事项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并限期补办排污申报登记手续 拒报查处 下列情形可认定为拒报每年1月15日前未申报的 新扩改项目在试生产前3个月内未申报的 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15日前未申报的 限期补报 逾期仍未申报的 排放污染物未在变更前15日内或改变后3日内变更申报的 不按申报的内容和要求如实申报的 联系方式 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稽查室电话 0571 2886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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