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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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节第三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 第四节第四节 损失赔偿原则损失赔偿原则 第五节第五节 分摊原则分摊原则 第六节第六节 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城信的含义一、最大城信的含义 最大城信就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最大城信就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签约时和履约时都必须保持高度诚信,签约时和履约时都必须保持高度诚信,投保人不能隐瞒任何有关的重要事实,投保人不能隐瞒任何有关的重要事实,必须如实告知;投保人不能违反保证,必须如实告知;投保人不能违反保证,即使是出于非故意的,保险人
2、也有权取即使是出于非故意的,保险人也有权取消合同。而保险人则应当履行向投保人消合同。而保险人则应当履行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有关条款内容的义务。说明保险合同有关条款内容的义务。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 1告知告知 告知就是指投保人的陈述,投保人必须如实地向保险人告知就是指投保人的陈述,投保人必须如实地向保险人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告知保险标的有关情况。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贯穿于以下五个环节: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贯穿于以下五个环节: 第一,在申请投保时,投保人要主动申报;签约时,投保第一,在申请投保时,投保人要主动申报;签约时,投保人要如实回答保险人的询问;人要如实回答
3、保险人的询问; 第二,签约后,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告知保险人第二,签约后,危险程度增加,应及时告知保险人 第三,签约后,若标的情况发生变化,被保险人第三,签约后,若标的情况发生变化,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或受益人) )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必须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四,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第四,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第五,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第五,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 告知的形式告知的形式 一种形式是客观告知,(无限告知),即一种形式是客观告知,(无限告知),即保险人不明确告知的内容,要求投保人将保险人不明确告知的内容
4、,要求投保人将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告知有关的重要事实进行告知 另一种告知形式是主观告知(询问回答告另一种告知形式是主观告知(询问回答告知),即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书面询问作知),即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书面询问作出回答,并根据要求填写好投保单或者要出回答,并根据要求填写好投保单或者要保单,其余的没有告知的义务保单,其余的没有告知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不管是在无限告知下还最大诚信原则要求投保人不管是在无限告知下还是在询问回答告知下,凡涉及有关重要事实则必是在询问回答告知下,凡涉及有关重要事实则必须进行告知。评判重要事实的标准有以下三条:须进行告知。评判重要事实的标准有以下三条: 第一,凡是影响保
5、险人做出是否承保决定的事实第一,凡是影响保险人做出是否承保决定的事实就是重要事实就是重要事实 第二,凡是影响保险人制定保险费率的事实也是第二,凡是影响保险人制定保险费率的事实也是重要事实重要事实 第三,凡是影响保险人对承保条件考虑的事实同第三,凡是影响保险人对承保条件考虑的事实同样是重要事实样是重要事实 2 2、保证、保证 保证也是最大城信原则的重要内容。保证保证也是最大城信原则的重要内容。保证带有一种承诺的性质。根据习惯法,保证是带有一种承诺的性质。根据习惯法,保证是最严格的法律原则,任何违反保证的行为,最严格的法律原则,任何违反保证的行为,即使是未成年人或者是非重要的保证,不管即使是未成年
6、人或者是非重要的保证,不管有意无意,哪怕对保险人是有利的,法律都有意无意,哪怕对保险人是有利的,法律都准许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准许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和保证之间的一些主要区别:保险和保证之间的一些主要区别: 1 1保证是保险双方约定的合同效力条件;而告知说明则仅保证是保险双方约定的合同效力条件;而告知说明则仅供作订约的资料。供作订约的资料。 2 2保证必须订明于保险单内,列作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而保证必须订明于保险单内,列作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而告知说明则可以以附件或言辞表述,不载于保险单内。告知说明则可以以附件或言辞表述,不载于保险单内。 3 3保证在法律上推定为重要事实。违反即足以影响合
7、同的保证在法律上推定为重要事实。违反即足以影响合同的效力;而告知说明则必须由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其确实重要,效力;而告知说明则必须由保险公司举证,证明其确实重要,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也就是说,当告知不实时,不一定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也就是说,当告知不实时,不一定会遭到解除合同的结局,除非是属于重要事实,而保证则不同,会遭到解除合同的结局,除非是属于重要事实,而保证则不同,一旦违反必遭合同失效的结果。一旦违反必遭合同失效的结果。 4 4保证必须严格遵守,而告知说明只需大体与事实相符。保证必须严格遵守,而告知说明只需大体与事实相符。 第一种形式称为明示保证:就是指在第一种形式称为明示保证:就
8、是指在保单当中以条款形式载明的保证保单当中以条款形式载明的保证 包括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包括认定事项保证和约定事项保证 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就是指投保人认定事项保证又叫确认保证,就是指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 )对对过去或者现在的某一事项存在或者不存在作出保证。过去或者现在的某一事项存在或者不存在作出保证。 约定事项保证又叫承诺保证,就是指投保人约定事项保证又叫承诺保证,就是指投保人( (或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 )对对将来的某一事项作为或者不作为作出保证。将来的某一事项作为或者不作为作出保证。 第二种形式称为默示保证:就是指那第二种形式称为默示保证:就是指那些在保单当中并
9、没有载明的,但是符些在保单当中并没有载明的,但是符合行业习惯和被社会所公认的保证合行业习惯和被社会所公认的保证 3 3、弃权和禁止反言、弃权和禁止反言 弃权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了他在弃权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了他在原来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原来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项权利。 禁止反言是指既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禁止反言是指既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放弃了合同中的某项权利,那么以后他经放弃了合同中的某项权利,那么以后他就再也不能重新提出他的这项主张。就再也不能重新提出他的这项主张。 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弃权和禁止反言主要最大诚信原则中的弃权和禁止反言主要是为了规范保险人的行为。是为了规范保险人的行
10、为。 案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赔案例: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赔 案情案情 I 998I 998年的夏季,某企业甲与保险公司年的夏季,某企业甲与保险公司A A签订了一份企业财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产保险合同。A A的业务员告诉甲要按投保申请书上所有的栏目如实填的业务员告诉甲要按投保申请书上所有的栏目如实填写。由于当地正在发洪水,甲正处于危险之中。甲担心写。由于当地正在发洪水,甲正处于危险之中。甲担心A A得知本企业得知本企业周围警戒水位线已被洪水超过的事实而拒绝承保,遂在周围警戒水位线已被洪水超过的事实而拒绝承保,遂在“建筑情形及建筑情形及周围情况周围情况”一栏
11、中未如实填写。双方订立保险合同后的第三天,洪水一栏中未如实填写。双方订立保险合同后的第三天,洪水便冲跨了甲周围的堤坝,甲的厂房受淹,财产损失达便冲跨了甲周围的堤坝,甲的厂房受淹,财产损失达320320万元。甲向万元。甲向A A通知了损失情况并提出索赔。通知了损失情况并提出索赔。A A在理陪时经现场勘验发现,甲在投在理陪时经现场勘验发现,甲在投保时保险标的所处区域的堤坝水位已超警戒水位线保时保险标的所处区域的堤坝水位已超警戒水位线1 1米,标的已处于米,标的已处于危险之中,但甲隐而不报,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拒赔。甲认危险之中,但甲隐而不报,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拒赔。甲认为,为,A A
12、已出具了保险单,自己也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已出具了保险单,自己也交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依法成立,且保险事故是发生存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双方协商未且保险事故是发生存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双方协商未果,于是诉讼至法院。果,于是诉讼至法院。案例:案例: 免责条款未予说明,被保险人获得陪偿免责条款未予说明,被保险人获得陪偿案情案情: : 2000 2000年年3 3月,上海市居民甲将自己的一辆凌志轿车向某保险公司上月,上海市居民甲将自己的一辆凌志轿车向某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海分公司( (下称下称A)A)投保,险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单背面规定投保,险别为车辆损失
13、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单背面规定了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等,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了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等,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免责条款。时隔免责条款。时隔1 1月,甲的同事开着这辆轿车在沪宁高速公路上行驶,因为操月,甲的同事开着这辆轿车在沪宁高速公路上行驶,因为操作不当,车辆撞到路中央的隔离护栏,车辆和路面部受到了损坏。当被保险作不当,车辆撞到路中央的隔离护栏,车辆和路面部受到了损坏。当被保险人按保险条款向人按保险条款向A A提出提出4 49 9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后,万余元的索赔要求后,A A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根据却拒绝理赔。理由是根据保监发保监发(1999
14、)5l(1999)5l号文中规定号文中规定“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是居是居于于“无有效驾驶证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形之一,而甲的同事正是这种情况,所持驾驶证正是实的情形之一,而甲的同事正是这种情况,所持驾驶证正是实习习驾驶证,所以保险公司不该赔偿。甲不服,诉讼至法院。法院认为,根据驾驶证,所以保险公司不该赔偿。甲不服,诉讼至法院。法院认为,根据保险法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没有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而时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没
15、有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而A A与甲在签合与甲在签合同同时,并没有将时,并没有将“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列入免责条款,也列入免责条款,也没有没有解释解释“无有效驾驶证无有效驾驶证”的含义,更没有将保监发的含义,更没有将保监发(1999)51(1999)51号文作为附件交给号文作为附件交给投保投保人。甲作为投保人难以明了其真实含义及法律后果。最后法院判决人。甲作为投保人难以明了其真实含义及法律后果。最后法院判决A A违反了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理应赔偿。实信用原则,理应赔偿。 2000年1月,王某为其购买的“帕萨特”牌轿车投保了“长青还
16、本保险”。同年9月,王某酒后驾车撞在隔离带上,车毁人亡。王某的继承人以王某与保险公司所签保险除外责任条款中并没有不准酒后驾车的明示,诉讼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王某系酒后驾车死亡不承担赔付责任为由,作出了拒赔的决定。双方诉讼法律,最后法院支持了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可保利益的含义一、可保利益的含义 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 (或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 )因为具有各因为具有各种利益关系而可以享有的经济利益。通俗地说,种利益关系而可以享有的经济利益。通俗地说,就是当某个标的受到损失,某人的经济利益也就是当某个标的受到损失,某人的经济利益也遭到了损失
17、,那么某人就对这项标的具有可保遭到了损失,那么某人就对这项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或者换一种角度来看,损失发生后使某利益。或者换一种角度来看,损失发生后使某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则一般就认为某人对个人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则一般就认为某人对该损失就具有可保利益。如果一个标的遭受损该损失就具有可保利益。如果一个标的遭受损失后,某人的经济利益却并未遭到损失,则这失后,某人的经济利益却并未遭到损失,则这个人对该项标的并不具备可保利益。个人对该项标的并不具备可保利益。 二、可保利益原则的概念二、可保利益原则的概念 可保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可保利益原则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备可保利益。如果对保
18、险标的不具备可保具备可保利益。如果对保险标的不具备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投保时和出险均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投保时和出险均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 保单转让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保单转让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三、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构成可保利益的条件 这里我们主要来讨论财产保险中的可保利这里我们主要来讨论财产保险中的可保利益构成情况。益构成情况。 第一,可保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这种经济利益能够第一,可保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即这种经济利益能够用货币来衡量。用货币来衡量。 第二,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即这种经济利益是为法律第二,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
19、利益,即这种经济利益是为法律所认可所认可 第三,可保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即在客观事实上存在的利第三,可保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即在客观事实上存在的利益而不是主观臆测所产生的利益。益而不是主观臆测所产生的利益。 四、各险种的可保利益四、各险种的可保利益 1 1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所承保的保险标的是物质财产以所承保的保险标的是物质财产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及与之有关的利益。保险人承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危险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害和意外事故等危险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上:财产保险的可保利益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种形式
20、上: 首先,投保人对他所拥有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首先,投保人对他所拥有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其次,投保人对他受委托保管经营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其次,投保人对他受委托保管经营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第三,投保人对他所租赁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第三,投保人对他所租赁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最后,投保人对别人抵押给他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最后,投保人对别人抵押给他的标的具有可保利益, 2 2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种责任,包括了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种责任,包括了民事责任以及合同责任,因此在责任保险中民事责任以及合同责任,因此在责任保险中其可保利益的具体体现为:其可保利益的具体体现为: 首先投保人对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
21、赔偿责任享有可保利首先投保人对其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享有可保利益益 其次,投保人对他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享有可保利益。这是一其次,投保人对他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享有可保利益。这是一种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违约一方理应承担对另种基于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违约一方理应承担对另方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方所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3 3信用保险就是以义务人的信用为保险标的。在信用保险就是以义务人的信用为保险标的。在信用保险中,首先,投保人作为合同的义务人信用保险中,首先,投保人作为合同的义务人( (债务债务人人) )对自己的信用享有可保利益。其次,投保人作为对自己的信用享有可保利益。其次,投保人
22、作为合同的权利人合同的权利人( (债权人债权人) )对义务人的信用享有可保利对义务人的信用享有可保利益。益。 4 4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就是人的生命和身体。由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就是人的生命和身体。由于人的生命是看不见模不着的事物,并且生命身体于人的生命是看不见模不着的事物,并且生命身体又难以用货币来衡量,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往又难以用货币来衡量,而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往往是牵涉被保险人的生死大事。因此各国对人身保往是牵涉被保险人的生死大事。因此各国对人身保险的可保利益的规定都比较严格,体现在可保利益险的可保利益的规定都比较严格,体现在可保利益在人身保险中的形式也比较复杂在人身保险中的形式也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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